尊敬的网民朋友:
您好!欢迎您给新沂市市长信箱提交来信。为规范来信办理工作,保障您的合法权益,请阅读以下内容:
一、“市长信箱”是社会民众向市政府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、建议的重要渠道,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以及新沂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“市长信箱”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,您的来信将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,依法、及时、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”受理。
二、“市长信箱”受理来信的范围
(一)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;
(二)反映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、工作质量、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;
(三)反映我市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、城市管理、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;
(四)应由我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解答、解决的其它问题。
对所有来信以受理为原则,不受理为例外。对以下来信,可以不予受理:
(一)无实质性内容,或内容不具体,无法核实的;
(二)具有商业广告性质或要求提供赞助的;
(三)不属于政府管理权限范围或与政府职责无关的;
(四)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已进人仲裁、司法程序的;
(五)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;
(六)来信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辱骂性语言的。
三、为确保公众向“市长信箱”反映问题的客观真实性,请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(包括姓名、电话、联系地址、电子邮箱地址)以便调查办理。
四、请您注意一封信反映一个问题或同类问题,不同类型的问题请分别提写。
感谢您对新沂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